2021年Q4碳市研报 | 全国碳市迎来履约期,仍面临诸多不确定
给予全国碳市场配额和CCER价格“观望”评级
全国碳市场于2021年7月16日正式上线交易,开盘价48元,与《2020年全国碳价调查》中数百位受访者的对开市价格预期的平均值49元十分接近。
重点排放单位交易账户的开立工作自开市以来持续进行。据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透露,9月底全国碳市场约九成的重点排放单位已完成交易账户的开立。
原计划于9月30日完成的发电行业碳配额核定工作预计将延期。据证券时报报道,“前一段时间各省确实在做碳配额的核定工作,但因为种种原因,最终完成时间可能延后,数据要到10月份才能出来。”
9月底“财经”杂志发表《全国碳市场首例数据造假案警示录》,详细报道了近期在各地碳排放数据核查过程中发现的多起数据质量问题案例。数据造假问题引起了广泛的重视。10月25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数据质量监督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生态环境局迅速开展数据质量自查工作,于11月30日前将整改工作台账和数据质量自查报告报送生态环境部。
10月26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碳排放配额清缴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今年允许企业使用CCER抵消≤5%的排放量。使用的CCER除了不得来自纳入全国碳市场配额管理的减排项目,对CCER的种类和产生时间均不限制。目前,重点排放单位、项目业主及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可以在任意一家CCER交易机构(包括北京绿色交易所、天津排放权交易所、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深圳排放权交易所、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开立CCER交易账户。这意味这当前市场上已签发且尚未注销的数千万吨存量CCER被允许进入全国碳市场。CCER价格和全国碳市场配额价格或将产生趋近效应。
此外,通知要求各生态环境局确保2021年12月15日前本行政区域95%的重点排放单位完成履约,12月31日前全部重点排放单位完成履约。对未按时足额清缴配额的重点排放单位,依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处理,将被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等量核减其下一年度碳排放配额。
年底将是全国碳市场落实企业履约、交易配额与CCER、形成价格发现的关键阶段。届时电力行业配额分配的松紧程度、真实的配额需求、以及CCER存量的供给,将在市场上得到集中体现。
然而,全国碳市场政策执行和长期政策发展仍有很大不确定性,给予全国碳市场配额和CCER价格“观望”评级。
当前碳市场面临的不确定因素主要包括:配额盈余的预期,当期配额是否长期有效以及盈余企业是否会惜售,放开CCER对市场供需的影响,市场对投资机构开放时间,下一年配额分配方法,CCER备案重启时间, CCER抵消是否会设条件限制等等。
全国碳市场配额成交情况
特别声明:我们在此提醒您,中创碳投不提供碳市场买入、卖出建议,文章观点不等同于投资建议。碳市场参与者买卖配额或抵消指标的决定应基于自身实际具体情况(比如当前的配额盈缺)及其它需要考虑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