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2023、2024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发电行业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第三履约期方案终于出台。此次配额方案旨在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对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降低全社会减排成本,助力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此次《征求意见稿》共包含八个章节与6个附件,相较前两个履约期分配方案有了不少的优化与改变。配额分配延续免费分配政策,依旧采用基准法并结合机组层面豁免机制核定机组应发放配额量。但在碳排放基准值、履约周期、实施范围、配额结转政策、修正系数等均有较大变化。
配额分配方案三大变化
1.1 全国碳市场步入一年一履约时代
《征求意见稿》在第六章配额清缴中提出,重点排放单位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2023年度履约工作;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2024年度履约工作,全国碳市场发电行业由两年一履约步入到了一年一履约时代。履约时间的缩短将引导企业更多的参与碳市场交易,同时促进企业优化碳资产管理,积极应对履约要求。
1.2 基准值进一步下降,总体平衡略有缺口
根据《征求意见稿》中碳排放基准值数据,2023、2024年度发电行业配额分配基准值逐年下降,2023、2024年度基准值基于平衡值下降。2023年300MW等级以上机组发电基准值较2023年平衡值下降约0.4%,300MW等级及以下机组下降约0.8%,非常规燃煤机组下降约0.8%,燃气机组上升约2.0%;燃煤机组供热基准值均较平衡值下降约0.3%,燃气机组上升约2.0%。2024年各类别机组发电、供热基准值均较2023年基准值下降约0.5%。
图 | 各类机组第三履约期基准值较平衡值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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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配额结转方案落地,缓解配额惜售现象
《征求意见稿》中最新引入配额结转政策,配额结转政策规定了市场主体持有的配额留存至后续年度使用的条件,引导交易主体调整交易策略,调节配额供需,是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
方案中规定,重点排放单位在2023、2024年度履约时,可使用本年度及其之前年度配额履约。重点排放单位可在2026年6月10日前申请将持有的2024年度及其之前年度配额结转为2025年度配额,未结转配额不再用于2025年度及后续年度履约。另外,可结转量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重点排放单位配额净卖出量的1.5倍,且不高于2025年期末持仓量。
结转方案的核心是对配额结转的限制,限制企业囤积配额量,鼓励配额盈余企业出售配额、释放配额供给。此政策将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市场交易活跃度的提升。
图 | 配额结转的相关细则
配额分配方案细则解读
2.1 供电基准值改为发电基准值
前两个履约期的配额分配方案基准值均以供电量为基准,新的配额方案征求意见稿,已跟随发电设施指南《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改为以发电量为基准。供电量需要通过生产厂用电量和供热比等一系列次级参数计算得到,将计算方法复杂的供电量替换为直接读表的发电量,简化核算环节,减少监管盲点。
2.2 取消供热量修正系数
2021、2022 年度配额分配方案设置了供热量修正系数,主要目的是鼓励高效燃煤热电联产机组增加供热,以替代燃煤小锅炉和散煤燃烧供热。供热量修正系数基于大量实测样本统计拟合得出,并需要供热比作为关键参数进行核算,2023年的发电设施指南已取消计算复杂、难以获取的供热比等参数,因此,《2023、2024年配额分配方案征求意见稿》在配额计算公式中取消供热量修正系数。
2.3 负荷修正系数改为调峰修正系数
为更多消纳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部分火电机组承担电网调峰任务并处于低负荷运行状态。经统计2022年,全国机组平均负荷率在65%左右。火电机组负荷率呈现逐年下降趋势,继续保持85%的负荷率补偿上限(《2021、2022年配额分配方案》)已脱离实际,无法精准支持鼓励调峰机组。因此《2023、2024年配额分配方案征求意见稿》将“负荷系数修正系数”更名为“调峰修正系数”,并将补偿负荷率上限调整为65%,机组负荷(出力)系数在65%及以上的常规燃煤机组不再引入大于1的修正系数,统计期内机组负荷(出力)系数在65%以下的常规燃煤机组按照原计算公式计算并使用大于1的调峰修正系数,获得补偿配额。
这一调整旨在更好地鼓励火电机组参与电网调峰、提高能效并促进可再生能源的消纳。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和激励机制设计,可以进一步推动发电行业的绿色低碳转型和可持续发展。
图 | 2021、2022年(上表)与2023、2024年(下表)修正系数对比
2.4 电力间接排放不再纳入控排
经核算,前两个履约周期发电行业间接排放占直接排放总量的比例较低,减排效果有限,但显著增加了企业报告、核算间接排放的工作负担,以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查的监管成本。因此,《2023、2024年配额分配方案征求意见稿》不再将购入使用电力产生的二氧化碳间接排放纳入配额分配的考虑范围,并相应调整了配额基准值。这一操作不仅简化程序,聚焦核心问题,还避免了“一次排放、两次付费”的不合理现象,使得能源使用方式的成本更加透明和公平,有助于推动能源结构的优化和转型。
今年5月份我司刊登在《能源》杂志的封面文章《碳市场2.0》中就曾提出“扩容行业尽量简化甚至取消电力间接排放的纳入”的建议,文章中还指出,未来全国碳市场扩容至水泥、电解铝等更多行业,电力间接排放同样不纳入控排或成为可行的方案,能够避免碳排量的重复计算,也能避免绿电效益测算的困难。
征求意见稿规定下的工作时间安排
履约期变成一年一履约。目前已出台配额方案征求意见稿,下一步会出台配额方案正式稿,然后进行配额的预分配和最终核定。对于配额缺口的企业,需要在年内进行CEA和CCER的采购,用于今年底要完成2023年度配额清缴,到明年底完成2024年度配额清缴;而对于盈余配额的企业,则需要在今明两年内完成部分配额的出售,从而得以结转另一部分配额。
图 | 第三履约期工作时间安排
全国碳市场下半年展望
2024年年底全国碳市场控排企业需要完成2023年度履约,对于盈余企业而言,受结转政策限制,应积极制定分阶段出售的策略,做好交易计划,保持对碳市场碳价走势的敏锐度。建立系统化、科学化、动态化的配额管理办法,实现碳资产效益最大化。对于缺口企业而言,应尽快制定采购策略,积极参与碳排放权交易,以保证完成履约任务。
总而言之,无论对于盈余企业还是缺口企业而言,都要提升市场意识、交易意识、多参加行业研讨、专家交流,预判价格走势,制定交易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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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 | 林立身、高雪晴、杨梦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