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室气体清单是对一定区域内人类活动排放和吸收的温室气体信息的全面汇总。1月4日,《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2025年版)》(以下简称《新版指南》)由生态环境部正式发布,《新版指南》是我国构建统一规范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的关键里程碑,标志着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迈入科学化、精细化、与国际标准全面接轨的新阶段。
一、总体情况与修订背景
本次全面修订主要基于以下三方面背景:
第一,响应国家顶层设计,建设统一核算体系的必然要求。 本次修订是落实国家《关于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实施方案》的核心任务之一,旨在提供方法统一、数据可比、结果权威的核算工具,从根源上夯实“双碳”工作的数据根基。
第二,对接国际科学共识,提升数据国际可比性与透明度。为顺应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2006年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及2019年修订版等国际最新方法学要求,《新版指南》进行了全面对标更新。此举确保了我国省级排放数据能够满足国际互认与对比的科学标准,有力支撑全球气候治理。
第三,破解旧版实施瓶颈,服务“双碳”战略的精准管理需求。针对2011年版指南在十余年实践中暴露的覆盖不全、方法滞后、数据缺口等问题,《新版指南》充分利用国内最新科研成果与行业数据,大幅提升了核算的准确性与精细化。其核心目标是为“十五五”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并通过摸清全经济范围温室气体(涵盖CO2、CH4、N2O及氟碳气体等)的排放家底,助力差异化地方行动方案的制定与国家自主贡献(NDC)目标的更新。
二、各领域核心变化概述
《新版指南》对五大领域进行了系统性的升级与完善,其核心变化可概括如下:
(一)能源活动
主要更新:厘清报告边界、更新部分排放源计算方法及缺省排放因子,并与国家清单体系对齐。
排放源边界厘清与细化:①明晰炼焦、炼油及煤制油、制气等“其他能源加工转换”过程排放。②将“非能源利用”排放明确划归至“工业生产过程”领域,确保与国家清单一致。③对制造业与建筑业进行更细化的拆分。④依据最终用途(如发电、供热、居民消费)分别报告生物质燃烧排放。⑤细化石油与天然气系统各环节(勘探、运输、储存、分销等)的逸散排放分类。⑥明确交叉排放归属:废弃物焚烧发电的化石源CO2及CH4、N2O报告于能源领域,生物质源CO2作为信息项。
方法学更新与补充:新增了CO2捕集、运输与封存(CCS)以及废弃矿井逸散排放的计算方法。根据煤矿瓦斯鉴定结果,采用差异化方法计算低瓦斯与高瓦斯/突出煤矿的排放。
因子更新:提供了更新后的缺省排放因子及新增排放源的关键参数。
核算校验:强化了数据质量控制,部门法化石燃料燃CO2排放结果还需通过参考方法进一步校验。
(二)工业生产过程和产品使用
主要更新:显著扩大覆盖范围,细化分类,并建立符合国情的方法学体系。
范围大幅扩展:排放源类别从旧版的12个行业扩展至7大类、24个行业,全面涵盖非金属矿物、化学工业(含多种气体)、金属冶炼、非能源产品使用、电子工业、ODS替代物及其他产品制造等。
边界明确: 明确所有“非能源利用”排放(如石化原料用作材料)均报告于本领域。
核算精细化:例如,针对石灰生产,根据下游用途细分为建筑、冶金、化工等不同品类,核算更为精准。
方法学升级: 全面采用《2006年IPCC清单指南》框架,并结合我国数据可获得性,建立了排放因子法与碳质量平衡法联合应用的方法学体系(如乙烯、甲醇生产采用后者,其余多数采用前者)。
(三)农业活动
主要更新:提升动物肠道发酵与农田管理排放核算的精细度,填补秸秆田间焚烧方法空白。
动物排放核算精细化:对反刍动物肠道发酵CH4排放,按饲养方式和生长阶段进行细分。对动物粪便管理N2O排放,增加了间接排放的核算,并将原归于农用地的相关排放转移至此。
稻田与农用地核算优化:稻田CH4排放核算考虑了秸秆还田状况和灌溉模式的影响。农用地N2O排放核算区分了稻田、旱地、放牧牧场,并新增了放牧引起的间接排放。
补充缺失源:新增了秸秆田间焚烧的CH4和N2O排放计算方法。
(四)土地利用、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
主要更新:构建覆盖更全面、碳库更完整的核算体系。
填补范围空白:旧版仅涵盖森林及木质生物质。新版将清单范围扩展至农地、草地、湿地、收获木制品等所有主要土地利用类型及碳库(含死有机质、土壤有机碳)。
方法学更新:明确了土地利用分类与变化的判定方法,并提供了适用于省级层面的缺省排放/吸收因子及不确定范围。
(五)废弃物处理
主要更新:更新方法学,扩大核算边界。
方法学更新:将固体废物填埋处理的CH4计算方法,从粗略的质量平衡法升级为更符合降解动力学原理的一阶衰减法,显著提升长期排放估算的准确性。
扩展排放源:新增了废弃物生物处理(如堆肥、厌氧消化)和焚烧处理(除CO2外)的CH4与N2O排放计算方法。
三、实操要点与衔接考量
基于对清单编制工作的长期实践,新版指南在落地应用时需特别关注以下几个实操层面及政策衔接问题,同时也对地方能力提出了新要求:
(一)能源加工转换排放的核算明晰化与“双控”政策衔接
问题:炼焦、炼油及煤制油、制气等“其他能源加工转换”过程排放,在旧版指南中归属与核算不够清晰,既影响部门法与参考法的有效校验,也与当前碳预算核算体系存在衔接难点。
新版改进与衔接:2025年版指南对此进行了系统梳理,将相关排放源明确归入“石油精炼”“固体燃料加工和其他能源工业”等具体部门,并考虑了“烧焦”等过程。这为在“十五五”碳双控框架下,实现与基于详细能源品种和工艺的碳排放核算体系的顺畅对接,提供了统一的方法学基础。
(二)电力调入调出隐含排放核算的“双方法”设计
问题:电力消费引致的间接排放核算是省级清单的核心难点之一,关系到排放责任的科学界定。
新版改进与衔接:指南创新性地提出了两种可选方法:
方法一:采用区域/省级电网平均排放因子,是较通用的核算方式。
方法二:直接核算本地区净调入的化石能源电力所隐含的CO2排放。此方法与当前地方碳预算核算思路高度一致,极大地增强了清单数据与“碳双控”管理需求的直接关联性。但需注意,方法二所需的化石电力数据在地市级层面获取难度较大,我国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统计仍不健全。
四、实施挑战与未来展望
(一)市级层面应用的数据基础挑战
2025年版指南主要面向数据统计体系相对完善的省级层面。地市直接套用省级指南的最大障碍在于缺乏完整的能源平衡表等关键统计基础。因此,市级层面若需应用,首要任务是完善本地化的活动水平数据统计体系,或参考省级指南框架,制定更贴合本市数据可获得性的市级核算实施细则。这提示了未来地方数据能力建设的重要方向。
(二)对数据质量与专业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更精细的方法意味着对活动水平数据的准确性、连续性和颗粒度要求大幅提升。同时,编制人员需深入理解新方法学,专业能力面临挑战。未来需要配套系统的培训与技术支撑。
(三)指南编制技术将持续迭代优化
随着遥感监测、大数据等技术的应用,以及本地化排放因子研究的深入,《新版指南》所构建的体系将持续优化,推动我国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不断走向更科学、更精准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