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3日,历经近5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以及修编研讨后,生态环境部联合交通运输部正式发布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公路隧道照明系统节能(CCER-07-001-V01)》。这一举措标志着我国在推动绿色低碳交通发展、促进公路隧道照明系统能效提升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此次发布的正式稿与之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整体框架和核心理念未做大幅调整,主要对项目准入的适用条件和项目实施及监测的数据管理要求方面进行了更为严格的规范。
- 灯具初始光效要求扩充
本次正式稿适用新改建或在役公路隧道的照明系统,要求照明灯具初始光效不小于 150lm/W 且不小于《道路和隧道照明用 LED 灯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37478)中隧道照明用 LED 灯具 1 级能效等级光效规定值和《公路 LED 照明灯具第 2 部分:公路隧道 LED 照明灯具》(JT/T 939.2)中 I 级初始光效等级规定值。其中:GB37478是新增的光效要求,该标准和JT/T 939.2均在修订中(光效要求均会有所提高)。简言之,只有当所有照明灯具初始光效不低于150lm/W和这两项标准最为严格的一项时,项目才具有基础开发资格。另外,项目业主需提供照明灯具第三方试验检测报告(须带 CMA 标识章)来证明初始光效值。
不同标准的光效值对比

注:上述标准现行版本为:JT/T 939.2-2014,GB 37478-2019
- 不同法人主体可打包开发
征求意见稿仅允许同一法人主体打包开发,多个隧道打包开发不超过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域范围即可。本次正式稿则拓宽了项目业主的界定范围,允许隧道产权所有者(包括履行所有者职责的法人单位),或由隧道产权所有者授权的其他法人主体来担任项目业主。此项变化或将有利于缓解项目业主对于减排量过小的担忧,从而带动较多的项目参与者,增加此类项目开发的数量或开发价值。
- 照明系统质量要求从严
本次正式稿增加了对项目照明系统质量的要求。项目中的隧道照明系统必须严格遵循《公路隧道照明设计细则》(JTG/T D70/2-01)以及备案存档的项目隧道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各项规定。若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任一座隧道未能满足要求,将不得不面临计入期提前结束的命运。
为确保减排量的顺利签发,项目业主需委托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交通工程专项等级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 JTG 2182、JTG/T 3520、JT/T 1431.3等有关规定,全面检测项目照明系统质量是否符合 JTG/T D70/2-01 及备案存档的项目隧道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每年至少检测一次,若检测发现照明系统质量不符合要求则直接终止项目,而不是扣除不符合时间段的减排量。
- 监测数据上传时间放宽
本次正式稿与生态环境部同时发布的煤矿低浓度瓦斯利用方法学(数据实时上传时间由征求意见稿的5秒一次变为1秒一次)不同,隧道节能项目主要监测数据实时上传时间间隔则有所放宽,从征求意见稿的5秒一次延长至每小时一次,但对于数据完整性的要求并未降低。若因设备故障导致数据缺失或数据中断的情况,故障期间的相关数据将不再被允许上传,同时,这部分缺失的数据也不会被纳入减排量的计算范畴。这一规定强调了数据准确性与完整性的重要性,旨在避免因设备故障等外部因素干扰项目减排效果的客观评估。
中创碳投在交通运输领域积攒了丰富的碳市场研究、方法学和标准开发、减排项目开发、双碳战略规划研究等服务经验,可为客户提供碳资产盘点及开发策略研究、碳资产开发及交易、碳市场深度研究报告服务等。
中创碳投简介
中创碳投是国内领先的一站式碳中和服务商,核心优势是提供碳中和领域咨数产融的综合服务。在碳市场和碳资产领域,基于深厚的政策及标准制定经验、庞大的买卖资源、以及专业的技术队伍,可为各类客户提供碳资产开发及交易专业化服务,包含:碳市场机制研究、减排方法学开发、减排项目开发、碳交易及策略研究、碳管理平台建设、碳金融创新研究等。碳减排项目开发方面,已累计参与500余个CDM/CCER/VCS项目,具有交通运输领域减排方法学和减排项目开发成功经验。碳交易方面,已协助控排企业参与碳市场交易节省超过1亿元成本,协助减排企业和投资方从各类减排机制中获取数亿元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