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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 重磅来袭!CCER正式全面重启!

· 中创观点

1月22日上午,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启动仪式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丁薛祥出席活动,宣布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启动,央视CCTV-13新闻直播间进行同步报道。

1月19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第一批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减排量核查机构资质审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至此,CCER重启所需的核心要素(管理办法及技术细则、方法学、平台建设、管理机构、审核机构)全部就位,我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与全国排放权交易市场共同构成完整的全国碳市场体系。

表1 |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体系相关制度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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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细内容如下:

需求信息

审定与核查机构需求信息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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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CCER暂停签发前,发改委批准的具有CCER第三方审定与核证资质的机构共有12家,其中涉及能源工业(可再生能源/不可再生能源)领域的有11家,涉及造林和再造林领域的有6家,远超《公告》征集数量,本次审核资质申请的竞争十分激烈,除了参与本次申请之外,相关机构也可以持续关注后续批次的资质申请。

 

审批条件

申请从事审定与核查活动的机构应满足认证机构法定条件要求,具备与从事审定与核查活动相适应的技术和管理能力,并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备开展审定与核查活动相配套的固定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二】具备十名以上相应领域具有审定与核查能力的专职人员,其中至少有五名人员具有二年及以上温室气体排放审定与核查工作经历;

【三】建立完善的审定与核查活动管理制度;

【四】具备开展审定与核查活动所需的稳定的财务支持,建立与业务风险相适应的风险基金或者保险,有应对风险的能力;

【五】符合审定与核查机构相关标准要求;

【六】近五年无严重失信记录。

 

工作安排

《公告》要求,拟申请单位应于2024年2月2日17:00前在“认证机构资质审批系统”(网址:https://rzjg.cnca.cn)填报并提交申请材料。同时,国家认监委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审批工作,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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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送福利:扫描上方二维码,可下载表1列到的CCER已公布的各项政策文件。

 

总结

CCER全面重启,欢迎各方有意开发CCER项目的业主或合作方联系中创碳投相关业务团队,中创碳投具有数百个减排项目经验以及超过十年的碳市场投研经验,可为各类客户提供碳资产开发和交易、碳市场解读及策略分析等“一站式”全方位专业化服务。

业务联系人

王媛 wangyuan@sinocarbon.cn

李桐欣 litongxin@sino-carbon.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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