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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与审定核证业务
我们的服务
碳排放核查
2011年11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下发《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批准率先建立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湖北、重庆 “两省五市”七个碳交易试点,标志着我国碳交易从政策规划走向具体实践。
2017年12月19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召开了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启动工作新闻发布会,宣布中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已完成总体设计,并以发电行业为突破口,率先启动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
中创碳投依据国家或试点碳市场对于碳排放核查的工作要求,对重点排放单位提交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补充数据表、监测计划等进行独立、公正的第三方审核,出具碳排放核查报告和监测计划审核报告。
用能权审核
2016年7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开展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函》(发改环资[2016]1659号),选择浙江、福建、河南和四川四个省份率先开展用能权试点,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用能权交易制度。
中创碳投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及用能权试点地区对于用能权审核的工作要求,对重点用能单位提交的能源消费报告等进行独立、公正的第三方审核,出具用能权审核报告。
CCER项目审定与核证
2012年6月13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印发《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气候[2012]1668号),为全国自愿减排交易开展奠定了技术和规则基础。
中创碳投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于中国自愿减排(CCER)项目的审核要求,对温室气体减排项目/减排量的备案实施第三方审定/核证,并出具审定/核证报告,以及温室气体减排方法学开发研究工作。
目前,我司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的审定与核证领域有:1能源工业(可再生能源/不可再生能源)、2.能源分配、3能源需求、4制造业、5化工行业、6建筑行业、7交通运输业、13废物处置、14造林和再造林、15农业。
我们的资质
我们的业绩
碳排放核查、用能权审核、CCER项目审定与核证是中创碳投的标准化业务。一直以来,中创碳投始终坚持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严把质量关,赢得客户信任的同时,也积累了丰富的业绩经验。- 联系我们
用能权核查、CCER项目审定与核证业务咨询请联系~
核查业务咨询电话:010-84186207、84186137
CCER业务咨询电话:010-84186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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